合伙合作协议(供参考,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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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合同法务

 (本文本供参考,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提供)  :        
第一条 合伙宗旨:共谋发展  风险共担  利润共享 。
第二条 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: 餐饮项目(##饺子馆    店),具体地址为 
第三条 合伙期限
合伙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,至2014年11月30日止。期满后如果双方继续合作的,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。
第四条 出资额、方式、期限  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.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,甲方出资    万元,乙方出资     万元,总计人民币_  万元;各合伙人的出资,于_ 年_月_ 日以前交齐。
2. 经两方共同协商甲方拥有本项目 **%股份:乙方拥有**%股份。 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,不得随意分割。
   如果因为经营需要追加投资,双方协商确定追加比例,并按照追加后的比例确定双方的股份份额。
3.双方共建一个共同的财务银行账户, 所有的入资、运营收入、支出费用都从账户支付。项目合作成立后,本饭馆完全独立核算,每月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,审核饭馆的每月财务报表,评议饭馆的运作状况。
 
 第五条 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  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.盈余分配,以占有股份为依据,按比例分配。利润为正常营业期间收入扣除必要支出 (包括 原材料、 管理费用、各项税费、煤水电 、房租、 应付工资等等所有饭店运营相关的费用)。上述与营业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要以票据为证,任何个人不能私自挪用公款。 
   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##饺子馆股利,每     月核算一次并分配利润。饭馆若产生利润后,甲乙双方可以提取股利的5%--10%作为资本运作资金,以加大资金来源,扩充市场份额;其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分配。
 
2.债务承担:若出现经营不善,导致亏损出现债务的,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,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, 以各合伙人占有股份为据, 按比例承担。

第六条 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如下 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、甲方负责:对外- 房屋租赁方 工商 税务 防疫站 城管 消防等职能部门联络沟通 办理各项手续。质量把关。
2、乙方负责:门店经营,员工招聘。
3、双方共负责:服务及生产安全,菜品质量。
4、甲乙双方约定:为本店工作的合伙人从本店领取工资,其中乙方作为项目的日常经营负责人,每月领取      元,甲方家属     负责财务工作,每月领取   元。甲方本人不在本店领取工资。      
 
第七条 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  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.乙方作为日常经营负责人,有权对外开展业务,订立合同;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;购进常用货物。
  但涉及到各合伙人利益的重大事项,或者单笔费用支付超过    元的,由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。
2.本项目聘用乙方为饭店项目负责人,为项目全权负责。乙方有信心保证本项目的年净利润达到     ,饭店开张运作   月后,双方可对乙方进行考核,如果达不到上述指标,本项目有权更换新的项目负责人。
3.所有合伙人的权利:
(1)参于合伙事业的管理;
(2)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;
(3)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;
(4)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。
4、除非双方一致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自己的股份比例。合伙人之间转让股份的价格,由双方根据项目的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协商确定。
合同期间一方提出撤出不再合作的,在对方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本合作。合作期间添置的物品折旧,按照实际经营的天数占本项目的总合作期限天数计算比例折旧。
本合作2014年11月30日到期自行终止的,折旧物品的残余价值双方另行商定或者出售后双方比例分配。
 
第八条 禁止行为  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.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,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自身利益的业务活动;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,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。
2.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从而和本项目不当竞争。
 
第九条 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   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1.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:
(1)合伙期届满;
(2)一方提出,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:
(3)不可抗力:如果出现自然灾害、如台风、洪水、冰雹天气或者政府行为、法律变化等当事人无法预见、无法预防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,以致导致合作导致无法履行的。
 
2.合伙终止后的事项:
(1)甲乙双方都可自己或者派出代表参与清算;
(2)清算后如有盈余,则按收取债权、清偿债务、 返还出资、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。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, 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,其价款参与分配;
(3)清算后如有亏损, 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,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,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, 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。
 
第十条 纠份的解决   (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)
 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,应共同协商, 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可以诉诸本饭店项目所在地法院。
  本饭店项目所在地的地址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。 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 
第十二条  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,合伙人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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